10月17日,在浔阳路四码头路段,市公安局交管一大队三中队民警查获一起无证驾驶、闯禁标、醉酒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。经对司机阮某抽血鉴定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7mg/100ml,超过80mg/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。目前,市交管一大队正在对阮某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。
当日7时10分,市公安局交管一大队三中队民警正在浔阳路四码头路段执勤,突然发现阮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赣G657XX的摩托车,从梅绽坡路口由西向东往四码头方向闯禁标行驶,民警示意阮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,阮某停车后撒腿就跑,民警迅速将阮某截住。
随后,民警要求阮某出示驾驶证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,阮某竟然一句话也不肯说。民警发现阮某脸部通红,身上散发着酒气,怀疑其是酒后驾车。民警拿出酒精检测仪让阮某进行检测,结果刚吹了2秒钟,检测仪就被吹爆了,显示达到100mg/100ml的检测极限值。于是,民警将阮某带到医院采取抽血检测,结果显示,阮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7mg/100ml。随后,阮某被带到市交管一大队进一步接受调查处理,等待阮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。